四川省宜宾市珙县“饶氏兄弟重大涉黑案”回顾:为非作恶终被一锅端

据检察机关审理查明,1999年开始,饶某元纠集张某华等人在珙县范围内实施寻衅滋事,敲诈勒索,聚众斗殴,故意伤害,赌博,非法持有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残害群众,非法敛财,逐步树立威名。

2001年,司法机关对其依法立案查处时,饶某元安排人员顶包,其兄饶某源托人斡旋,致使饶某元仅以赌博罪被轻判缓刑,进而树立了饶氏兄弟在当地的强势地位,此后,饶氏兄弟继续网罗数十名成员,一方面通过出资成立公司,投资入股,强迫交易方式,经营房产,酒店,商品混凝土,烟花爆竹,煤矿等十余家企业聚敛财富,豢养组织成员,以商养黑;另一方面,通过实施强迫交易,敲诈勒索,故意伤害,寻衅滋事,非法采矿,可谓无恶不作,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,迅速聚敛上亿元巨额财富,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励,购买作案工具,支付活动费,平息费用,逐步形成以兄弟二人为组织,领导者,以张某华等4人为骨干成员,组织成员达28人的犯罪组织。

而该涉黑组织的覆灭,源于珙县一宗寻衅滋事案,2017年2月的一天晚上,3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持砍刀,钢管等器械闯入珙县某厂,砍伤6名保安和工作人员后扬长而去,由此,该重大涉黑组织逐渐进入本案人员视野!

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,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罪,数罪并罚,判处饶某元,饶某源有期徒刑25年,并处没收全部财产,其余28人分别获刑19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该案依法查封,扣押,冻结涉案财产3.2亿元。